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注意: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6月15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2:00- 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6日(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
五、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3日至4月10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六、报考操作流程”):4月11日至4月12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3日至4月15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7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8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WWW.FJPTA.COM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领取证书时间: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省直考区考生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通知的领证时间为准。各设区市考生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证书,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证书,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各地市地址见附表1: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七)考试地点拟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操作流程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失信管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按规定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除《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四)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五)收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仔细核对试卷封面科目、专业名称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本场次内容一致,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迹模糊、缺页重页或者答题卡(纸)有折皱、污损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六)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七)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规范书写填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不得将试卷(题)、答题卡(纸)、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八)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封闭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封闭2小时,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九)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